ICS 93.080.10 P 66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2063—2019 美丽乡村 巷道建设规范 Beautiful village—Specifications for roadway construction 2019 - 12 - 25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30 实施 发 布 — DB45/T 2063 2019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巷道建设规划 ...................................................................... 2 6 巷道路线 .......................................................................... 2 7 巷道等级 .......................................................................... 3 8 巷道硬化 .......................................................................... 3 9 桥涵 .............................................................................. 3 10 巷道沿线设施 ..................................................................... 4 11 绿化 ............................................................................. 5 I — DB45/T 2063 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住建局、防城港市防城区乡村办、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政府、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起草人:何钦源、黄海山、庞国霞、廖东甲、许其和、莫远禄、黄汉儒、朱毅、谢毅、张国 益、黎永丽。 III — DB45/T 2063 2019 美丽乡村 巷道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巷道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巷道建设规划、巷道线路、巷道等级、 巷道硬化、桥涵、巷道沿线设施、绿化。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地区的乡村巷道新建、改建和修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32000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T 51224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CJJ 11 城市桥梁设计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166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巷道 村庄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4 基本要求 村庄巷道建设应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耐久”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注重安全”的原则。以恢复或改善巷道的交通功能为目标,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 科学合理规划巷道布局。 4.2 巷道改造应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给排水、照明及安全设施,增强通行能力。 4.3 巷道的建设与改造应着眼于体现乡村文化品位和生活品质。 4.1 1 — DB45/T 2063 2019 5 巷道建设规划 应按照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地形、地质条件,充分论证,科学编制规划。 应在相关规划的基础上,以村庄内的道路规划为主,结合县域及乡镇道路交通规划的统一部署进 行规划,处理好村际之间和村镇之间的交通与村庄内交通的衔接。 5.3 应根据村庄用地功能、交通的流量和流向,结合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并应考虑村庄的发 展建设、管线敷设、消防通道等要求,确定村庄的巷道系统。 5.4 巷道建设规划包括巷道、巷道交通设施、交通安全规划及巷道附属设施,应明确村庄巷道等级。 5.5 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巷道路线设计、改造应注重保留、恢复传统巷道风貌特色。 5.6 两条相交的巷道,在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有影响通视的物体。条件受限不能保 证时,应在视野受阻处合理设置凸面镜。 5.1 5.2 6 巷道路线 6.1 传统巷道 对于承载历史和文化的传统巷道,应本着“保护、修复、适度利用”的原则,尊重当地自然、历史 条件,针对不同地域采取不同的保护、修复措施,具备开发条件的宜适度利用。 6.2 改建和修整巷道 对于老旧巷道,在专业评估与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合法的改造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对老 旧巷道进行改建、修整。 6.3 新建巷道 路网应布局合理,与通村公路协调,主次分明。巷道形态、结构、宽度等自然合理并充分考虑 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进出要求。 6.3.2 路线型设计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原则,尽可能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管线,应与沿线地 形、环境和景观协调,不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遗存。 6.3.3 路线应结合村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综合考虑平、纵、横等要素,充分利用地形、地貌, 灵活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相邻曲线线型连续、均衡、协调,满足人、车安全要求。 6.3.4 路线设计应尽可能利用原有路基、桥梁和隧道构造物,避免陡坡、急弯、高填深挖,防止诱发 地质灾害。 6.3.5 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处置超高、加宽等。 6.3.6 横坡宜采用双面坡形式,宽度小于 3 m 的窄路面宜采用单面坡。坡度宜控制在 1%~3%之间, 纵坡度大时取低值,纵坡度小时取高值;干旱地区村庄取低值,多雨地区村庄取高值。 6.3.7 纵坡坡度宜控制在 0.3%~9.0%,山区特殊路段纵坡度大于 3.5%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6.3.8 路堤边坡坡面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防护。宜采用干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植草砖护坡及 植草护坡等多种形式。 6.3.9 巷道交叉应符合 GB/T 51224 的规定。 6.3.1 2 — DB45/T 2063 2019 7 巷道等级 7.1 新建巷道等级规划 根据乡村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对沿线居民的服务功能,新建巷道分为主要巷道、次要 巷道。 7.2 巷道等级配置 巷道等级的配置应根据村庄人口规模确定,见表1。 表1 巷道等级配置 规划规模分级(人) 巷道级别 主要巷道 次要巷道 601 及以上 0~600 注:●为必须设置,○为建议设置。 8 巷道硬化 设计路基路面应根据功能、交通流量,综合考虑巷道沿线地形、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 素,路基路面应达到规定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平整、防滑等要求。 8.2 应合理选择路基材料,不得使用泥炭、淤泥、中等和强膨胀土、有机土作为路基填料。 8.3 路基防护应针对不稳定的高边坡、易受冲刷的沿河路段等,采用设置挡土墙、护坡、护岸等工程 防护,或与种植灌木等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 8.4 压实路基时,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控制,压实度应达到 92%以上。 8.5 路面结构层所选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及耐久性的要求。各种结构层厚度应根据巷道使用功能、 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及强度形成原理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8.6 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地产材料等选择路面铺设材料,鼓励使用传统材料。在有历史文化积淀的 古村镇,应优先选择符合其文化品位的路面材料。在排水困难或多雨地区,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块石路 面。 8.7 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修复巷道路面,保留传统街巷中富有特色的巷道。 8.1 9 桥涵 桥涵设计应符合 CJJ 166、CJJ 11 的规定。 现有桥梁荷载等级达不到 CJJ 11 中的城市-B 级汽车荷载规定的,应采取限载通行、加固、维修 等方式加以利用。 9.3 应对能利用的现有桥涵防护设施进行整修、加固及完善,重点部位为桥梁栏杆、桥头护栏。 9.4 应对河湖水网密集地区,桥下净空等考虑排洪、漂流物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9.5 应对现有桥涵及其他排水设施进行必要整合,充分正常发挥排水作用。 9.6 桥位应避开泥石流地区,宜按道路的走向布置。 9.1 9.2 3 — 9.7 应考虑桥梁两端与道路衔接线形顺畅、交通组织合理;行人密集区的桥梁宜设人行道,宽度不宜 小于 0.75 m。 DB45/T 2063 2019 10 巷道沿线设施 10.1 巷道安全标识 在高路堤、陡坡、急弯、邻水沿江、盘山险路、悬崖临空等危险路段,应在路侧设置陡坡、急 弯、限速、限载、限高等警示、警告标志和路护栏等安全设施;在漫水桥、过水路面等路段设置警示标 志和标杆。 10.1.2 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根据需要设置线性诱导、警告、限速、凸面镜等标志及设施。 10.1.3 连续长下坡路段,应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 10.1.4 在主要交叉口、学校等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人行横道线,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指示标 志、减速带和限速标志。 10.1.5 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规格、图案及颜色应符合 GB 5768.1、GB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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