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634188.1
(22)申请日 2021.12.2 9
(71)申请人 西南交通大 学
地址 610031 四川省成 都市金牛区二环路
北一段111号
(72)发明人 雷杰宇 高仕斌 韦晓广 何宗伦
罗嘉明
(74)专利代理 机构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专利代理师 曹洪进
(51)Int.Cl.
G06Q 10/06(2012.01)
G06Q 30/06(2012.01)
G06Q 40/04(2012.01)
G06Q 50/06(201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需求侧-负荷聚集商-微电网的P2P
交易模型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需求侧 ‑负荷聚集
商‑微电网的P2P交易模型。 在该框架中, 本发明
提出了一种双层P2P交易结构。 第一层中, 需求侧
中的用户可以在满足交易条件的前提下自主选
择交易对象, 以促成能量交易; 第二层中, 用户能
通过负荷聚集商在本地微电网市场进行能量出
清。 本发明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 能有效解
决用户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实现用户 ‑负荷聚集
商‑社会利益最优, 并显著提高用户/社会的能源
利用率。
权利要求书4页 说明书8页 附图1页
CN 114707788 A
2022.07.05
CN 114707788 A
1.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需求侧 ‑负荷聚集商 ‑微电网的P2P交易模型, 特征在于需求
侧中每一个产消者都能通过自组织交易, 本地微电网市场交易解决自身能量不平衡的问
题, 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 实现用户 ‑负荷聚集商 ‑社会利益 最优,
所述基于需求侧 ‑负荷聚集商 ‑微电网的P2P交易模型如下:
(1)需求侧
a.产消者身份
假设在一个时段中, 每个产消者只能是卖者或者买者, 不能同时兼具两个身份; 设在t
时间段内, 需求侧中产消者pi的能量供应(即产能)和需求(即消耗)分别 为
和
则
该时刻产消者pi在t时段内持有的净能量可定义如下:
式(1)中, 如果产消者pi的净能量
则代表产消者在t时段有能量冗余, 即身份为
卖者(记为
), 相反的, 如果
则代表产消者在t时段有能量缺额, 即身份为买
者(记为
);
b.产消者报价模型
在能量交易的过程中, 为了最大化自身收益, 用户需要提出一个合理且有竞争力的报
价:
如果产消者的角色是一个卖者(记为
), 此时在确保自身收益的前提下, 为了在
能量交易中获取 更大的优势, 产消者会倾向于提供 更低的报价:
t‑t1≤k≤t‑1,t1≤1 (5)
式中,
表示产消者pi在t时段的出价,
表示pi在t时段的能量供应量, 则
表示卖者pi在t时段的边际成本, (2)确保了卖者的出价不低于 其边际成本;
表示pi
在t时段剩余能量的预期收入,
表示pi在t时段自身供给量的效用,
表示pi
在t时段能量供应的生产成本,
表示pi在k时段的收益, 式(4)(5)保证了产消者pi在t时
段的总收益 不低于其在k时段的收益, 其中k受式(5)约束,
如果产消者的角色是一个买者(记为
), 此时在确保自身收益的前提下, 为了在
能量交易中获取 更大的优势, 买者会倾向于提供 更高的报价:
t‑t1≤k≤t‑1,t1≤1 (9)权 利 要 求 书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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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4707788 A
2式中,
表示产消者pi在t时段的出价,
表示pi在t时段的能量需求量, 则
表示买者pi在t时段的边际效用, (7)确保了买者pi的报价不高于其边际效用;
在t时段买入缺额能量的预期成本,
表示pi在t时段自供给量的生产成
本,
表示pi在t时段能量需求的实际效用,
表示pi在k时段的收益, 式(8)(9)保
证了产消者pi在t时段的总收益 不低于其在k时段的收益, 其中k受式(9)约束;
c.自组织交易模型
i.交易规则: 在满足交易条件的前提下, 由用户自主选择交易对象, 促成能量交易, 自
组织能量交易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在每个时段中, 用户将会通过智能能量管理系统公示
自己的能量盈余/缺额数量与出价, 交易双方互相 达成交易条件, 则可以进行交易, 如果交
易双方在同一母线上(即本地自组织交易), 则交易直接达成; 如果交易双方在不同母线上
(即跨母线自组织交易), 则交易双方需将交易数量提交给负荷聚集商, 由负荷聚集商将该
时段进行跨母线自组织交易用户的交易量报给本地电力协调器, 电力协调器根据网络约束
及网损的分配状态确定最 终的各用户跨母线自组织交易量, 再由负荷聚集商把最 终的跨母
线自组织交易 量返回给用户个人;
如果进行自组织交易后仍有用户有能量盈余/缺额, 该部分用户可以将该部分能量数
量提交给负荷聚合商, 由负荷聚集商代表用户参与第二层的本地微电网市场交易, 在区域
市场交易中, 负荷聚集商将首先向本地电力协调器提交用户需出清的能量数量, 而后电力
协调器根据网络约束及 网损的分配状态确定最终的出清量, 市场结算后, 负荷聚集商再把
最终的出清量返回给用户;
ii.自组织交易模型: 交易过程中, 为了避免网络阻塞, 用户与不同母线上的用户进行
交易时需向电力协调器缴纳能量转运费; 在此基础上, 如果一个卖者
与一个买者
满足
式(10)‑(11)的条件,
与
就可以成功地完成一次交易,
式中,
与
分别表示卖者与买者的报价, μ(t)表示单位能量 需缴纳的转运费,
同时为了便于描述, 定义0 ‑1变量
如果交易双方
和
在同一母线上时, 则
否则
此时, 该笔交易的交易 价格与交易 量可计算如下:
式(12)‑(13)中,
表示卖者
与买者
间自组织交易的交易量,
则表示
双方交易的交易价格; 式(12)表示交易数量为卖者生产剩余量与买者需求缺额量中的较小
者, 式(13)表示 最终交易 价格为双方的平均报价;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用户与在不同母线的另一用户之间进行自组织交易,即跨母线自
组织交易, 则需要通过负载聚合商将进行交易的能量数量(14)提交给区域市场,权 利 要 求 书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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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一种基于需求侧-负荷聚集商-微电网的P2P交易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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