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40 P 5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119—2014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导则 The Guiding Principle for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Safe Produc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4 - 06 - 01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34/T 2119—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振标、张东海、章龙文、陈修翔、张晓林、杨广亮、陈媛媛、杨金龙、黄 用兵、朱秀密、金其涛、杨晓峰、阚绪祥、朱晓东、张大军、顾群、聂友钊、王锡斌。 I 目 次 1 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术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检查评定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 安全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2 文明施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6 3.3 基坑支护与降水· · · · · · · · · · · · · · ······· ······ ·················7 3.4 施工围堰与导流· · · · · · · · · · · · · · ······· ······ ·················9 3.5 金结制作与机电安装· · · · · · · · · · ······· ······ ·················10 3.6 土石方开挖· · · · · · · · · · · · · · · · · · ······· ······ ·················11 3.7 疏浚与吹填· · · · · · · · · · · · · · · · · · ······· ······ ·················12 3.8 施工度汛·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3.9 拆除与爆破· · · · · · · · · · · · · · · · · · ······· ······ ·················14 3.10 起重与吊装· · · · · · · · · · · · · · · · · ········· ···· ·················16 3.11 临时用电· · · · · · · · · · · · · · · · · · · ········· ···· ·················17 3.12 脚手架·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3.13 模板与支架· · · · · · · · · · · · · · · · · ········· ···· ·················21 3.14 机械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 ···· ·················22 3.15 防护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24 4 检查评分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5 检查评定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附录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 · · ······· ···· ··········· ······· ·28 引用标准名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 条文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 1 1 1.0.1 总则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 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安全施工企业自查和评价,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施工企业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和评价。 2 2 2.0.1 术 语 保证项目 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2 一般项目 检查评定项目中,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3 3 检查评定项目 3.1 3.1.1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组织机 构、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费用、职业健康、 安全技术交底、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和 较大涉险事故处理、安全标志标牌。 3.1.2 1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 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 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 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 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 目标; 9) 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 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 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 工程项目部应完善组织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要做好延期复审; 3) 工程项目部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并公示张贴。 3 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 1) 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 4)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批准; 5)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6)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安排专人旁站监督。 4 安全培训教育 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 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 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 应明确培训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4) 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应按照制度定期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5 安全检查 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 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 录; 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4)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 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每日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6)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每月应有带班检查记录。 6 安全费用 1) 工程项目部应按要求提取安全经费; 2) 安全经费应单列帐户,专款专用; 3) 提取和使用应编制计划,并按程序报批,过程使用应有记录。 7 职业健康 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 工程项目部应完善职业健康治理措施和卫生保健工作。 8 安全技术交底 1)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明确专人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 技术交底; 2)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进行; 3) 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 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5 4)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进行签字确认。 9 应急救援 1) 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 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 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按应急救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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