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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S  65. 020. 20 D B13 B 39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1046- 2009 肉 蘑 2009-03-26发布 河 - 1  L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2009-04-16实施 发 布 DB13/ T  1046- 2009 月I i 青 本标准由承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承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英、张国新、何逸伟、陶敬华、邓然。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DB13/ T  1046- 2009 肉 蘑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蘑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山野林间自然生长的、经人工采集、挑选去杂的肉蘑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 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T  5 0 09 . 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T  5 0 09 . 1 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7 0 9 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 71 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 6 8 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 6 8 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T  1 2 53 2 食用菌灰分测定      GB/ T  1 2 53 3 食用菌杂质测定     GB/ T  1 5 67 3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J J F  1 0 7 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 5号令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 0 2号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肉蘑 肉蘑是人类食用的大型真菌,      属担子菌亚门、伞菌目,学名铆钉菇、血红铆钉菇,菌盖3  c m^- 8  c m, 初期钟形或近圆锥形,后平展中部凸起,菌柄长约6  c m^' 1 0  c m、粗 1 . 5  c m^2. 5  c m,湿时粘,干时有 光泽,外观通体呈肉色,故称之为肉蘑,也叫红蘑。 3. 2      鲜肉蘑 指在采摘后经过简单的去泥、去杂处理的新鲜肉蘑。      3. 3      干肉蘑 指在采摘后经过简单的去泥、去杂处理      自然晾晒或人工烘干的干肉蘑。 3. 4      霉变 DB13/T   1046- 2009 指肉蘑上的霉菌侵染痕迹。 3. 5 残缺 指肉蘑菌盖破损,不完整。 3. 6 开伞 指肉蘑的菌盖展开。 3. 7 杂质 指肉蘑在采摘、晾晒或人工烘干过程 中附着的杂草、树叶、泥土等物质。 4 质量要 求 4. 1 感官要求 4. 1. 1 鲜肉蘑感官要求 鲜肉蘑等级及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鲜肉蘑感官要求                                   要 项 求 目 一等 二等 菌体比较完整,允许有个别 组织形态 菌 体完整 ,鲜 嫩饱 满 , 残缺或单独的菌盖,鲜嫩饱 富有弹性 ,菌盖 不开伞 , 满 ,富有弹性 ,菌 盖不 完全 无虫蛀 、无霉变斑痕 开伞或半开伞,允许有个别 虫蛀 ,无霉变斑痕 色 泽 气 味 肉红色至 褐色 ,色 泽正 常 具有新鲜肉蘑特有的香 气 ,无霉 、腐 、酸 败等 异味 杂 质 具有新鲜肉蘑特有的香气, 无霉、腐 、酸败等异味 菌休基本完整 ,允许 有少量残缺或 单独的 菌盖、菌柄 ,富有 弹 性 ,菌盖完全 开伞 , 允许有少量虫蛀 或霉 变斑 痕 淡红 色至深褐色 ,色 泽 正常 具 有新鲜 肉蘑特有 的 香气,无界 ,. 腐 、酸 败等异味 允许有少量草、树叶片 允许有少量草、树[ 1 - 1 片及泥 允许有少量草、树叶 存在 土存在 片及泥土存在 烂菇、毒菇、异种菇、动物 烂菇、毒菇、异种菇、 毛发和排泄物 、金属物 、矿 动物毛发和排泄物、 物质等 金属物 、矿物质等 烂 菇 、毒 菇 、异种 菇、 不允许混入物 红色至浅褐色 ,色泽正常 三等 活虫体、动物毛发和排 泄 物 、金 属物 、矿 物质 等 4. 1. 2 干肉蘑感官要求 干肉蘑等级及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DB13/T  1046- 2009 表 2 干肉蘑感官要求 要 项 求 目 一等 二等 三等 菌体比较完整,允许有个别 组织形态 菌体 完整 ,菌盖不开伞 , 残缺或单独的菌盖 ,菌盖不 无虫蛀、无霉变斑痕 完全开伞或半开伞,允许有 个别虫蛀 ,无霉变斑痕 色 泽 褐色 至深褐 色 ,色 泽 正 褐色至深褐色,色泽正常 常 菌体基本完整,允许 有少量残缺 或单独的 菌盖 、菌柄 ,菌盖完 全 开伞 ,允许 有少量 虫蛀或霉变斑痕 褐色至深褐色 ,色泽 正常 4. 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理化指标 指 标 干 肉蘑 鲜 肉蘑 水 分,% 成 12 粗蛋白 (以干基计),% ) 15.   0 15.0 粗 纤维 〔以干基计),% 簇 6.0 6.   0 灰 分 (以干基计 ),% 续 11.0 11.0 杂质,% 毛 7 5 4. 3 4. 4 4. 5 4. 6 卫生指标 按GB  7 0 9 6执行,标准之外的农药残留不得检出。 对产品的检疫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肉蘑的质量等级根据客户要求,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净含量要求 定量包装的产品应符合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散装的产品按实际质量称重。 5 试验 方法 本标准中除特别注明外 ,检验用水为三级水,所用试剂为分析纯。 感官检验 5. 2 5. 2 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方法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表 1或表 2的要求。 理化指标检验 水分的检验    DB13/ T  1046- 2009 按 GB/ T  5009. 3的规定执行。      5. 2. 2 粗蛋白的检验 按 GB/ T  1 5673的规定执行。      5. 2. 3 粗纤维的检验 按 GB/ T  5009. 1 0的规定执行。      5. 2. 4 灰分的检验 按 GB / T  1 2 5 32     的规定执行。 5. 2. 5 杂质的检验 按 GB/ T  1 2533的规定执行。      5. 3 卫生指标检验 按GB  7 09 6的规定。      5. 4 净含量检验 按J J F  1 0 7 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准确称量产 品重量。 6 检验规则 6. 1 抽样方法 6. 1 . 1 同一销售者出售的同一产地、同一等级的产品为一 “ 批” 。 6. 1 . 2 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 ( 盒、箱等)为基数,散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 质量 ( k g )或件数为基数,从整批货物的不同位置按以下基数随机抽样: — 整批货物 5 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2件;      — 整批货物51件一1 00件,抽样基数为4      件; — 整批货物 1 01件一2 0 0件,抽样基数为5件;      — 整批货物 2 01件以上,      以6件为最低限度,每增加     5 0件加抽 I件; 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质量时,适当加大抽样量。      6. 1. 3 样品量过大时,将样品混合,均匀平铺成方形,随机取样缩减。试验样品从缩减样品中获得, 按照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四倍取样,分四份,其中一份做检样,两份做复检样,一份做存样。 6. 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当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水分      ( 鲜肉蘑除外)和杂 质。带有包装物的,还应检验包装物,包装物应符合 GB  9 68 7或 GB  9 68 8的要求。产品经检验合格并 附合格证后方可交货。 6. 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对产品进行的全项目检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进行 型式检验 : a ) 投产后,      如原料、工艺等具有交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 连续停产超过6个月,恢复生产时;      c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d )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 4 判定规则 感官要求      ( 不允许混人物除外) 、水分 ( 鲜肉蘑除外)和杂质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时,允许用复检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它项目 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即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DB13/ T  1046- 2009 6. 5 仲裁检验 在产品保质期内,若交收双方对产品质量存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取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      行仲裁检验,并以仲裁检验结果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7 标志、标签 本产品多为裸装,      用线绳串成串。如果产品需要包装,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 T  1 91的规定,标签 应符合 GB  7 71 8和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8 包装、运输、贮存 8. 1 包装 本产品如需包装时,除可使用符合      GB  9 68 7和 GB  9 68 8的包装材料,还可使用其它包装物,但包 装材料必须洁净干燥、无破损、无异味、无毒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8. 2 运输 应在保      证产品履量的前提下开展运输工作。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运输过程 应具备防震、防潮、防污染、防日晒雨淋等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和鲜活动物混装混运。鲜肉 蘑应用温度控制在 1 9 0-4 ℃的冷藏车运输。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机械碰撞。 8. 3 贮存 8. 3. 1 鲜肉蘑的保存 鲜肉蘑可放置O9 C      -  4℃冷库保鲜,也可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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