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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80.20 B61 湖 DB42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671—2010 食用菌菌种质量鉴定技术规程 Regulation of qaulity identification for edible fungi spawn 2010-12-17 发布 2011-01-1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42/T 671-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华中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湖北省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银丙、王卓仁、樊晓琳、李维琳、肖扬、徐章逸。 I DB42/T 671-2010 食用菌菌种质量鉴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菌种质量鉴定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鉴定技术要求、菌种送样与留样、菌 种质量要求、菌种质量鉴定方法、菌种质量的判定、菌种标签、包装、保藏、运输和检验报告。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主 要 栽 培 食 用 菌 : 香 菇 (Lentinula edodes) 、 黑 木 耳 (Auricularia auricula) 、 双 孢 蘑 菇 (Agaricus bisporus) 、 平 菇 (Pleurotus ostreatus) 、 白 灵 菇 (Pleurotus nebrodensis)、杏鲍菇(Pleurotus eryngii var.eryngii)的母种(一级菌种)、原种(二级菌种) 和栽培种(三级菌种)的质量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28-2006 食用菌术语 GB 19169 黑木耳菌种 GB 19170 香菇菌种 GB 19171 双孢蘑菇菌种 GB 19172 平菇菌种 NY 862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 NY/T 528-2002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097-2006 食用菌菌种真实性鉴定 酯酶同工酶法 NY/T 1730-2009 食用菌菌种真实性鉴定 ISSR法 NY/T 1743-2009 食用菌菌种真实性鉴定 RAPD法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T 5333-2006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菌种纯度 culture purity 指某一菌种只含有特定品种的菌丝体。 3.2 菌种活力 culture vigour 菌种活力包括菌种萌发、定植能力和吃料能力。 1 DB42/T 671-2010 3.3 待检菌种 tested culture 指由受检单位或委托方提供的需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菌种,包括母种、原种和栽培种。 3.4 标准菌种 standard culture 指由法定菌种保藏机构进行保藏的、菌种来源明确且种性稳定、活力正常的菌种,包括标准母种、 标准原种和标准栽培种。 4 鉴定技术要求 4.1 鉴定技术人员 应符合农业部 2006 年《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要求。 4.2 鉴定单位资质 应符合农业部 2006 年《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要求。 4.3 鉴定场地的选择 鉴定场地所处的环境应不影响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或不对其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产生不利的影响。 检验场地的检验工作区域、能源、采光、控温、通风等应该保证有利于正常检验工作的进行。 4.3.1 显微镜观察室 室内要求干燥、通风、环境卫生洁净。显微镜所在试验台有局部照明,远离水源。 4.3.2 微生物培养室 室内应干燥、通风,具有紫外灯等消毒条件,与外间安全隔离。 4.3.3 生化分析室 具有检测食用菌生物学特性和各项理化指标的实验条件。分析用药剂放置于药剂橱中,药剂橱放 在人员进出或操作时不易靠近的阴凉地方,避免阳光直射。电烘箱、高速离心机等设备,应远离药剂 橱,无菌操作台远离空调。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干燥,注意通风。 4.3.4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分子实验室分为核酸检测区(试剂贮存和准备区,样品粉碎区,核酸制备区,扩增区,产物分析 区),蛋白质检测区(蛋白质分离纯化区,蛋白质检测区)和其他区域[设置洗涤消毒室(洗涤、消毒、 制备纯水和/或双蒸水、制冰等)、高速/超高速离心机室、低温/超低温冰箱室等]3 个区。各区的工作 服、实验用具和实验记录本应区分标记,不能混用。 4.3.5 栽培场所和栽培基质 栽培场所应符合 NY/T 5333-2006 的要求。栽培基质应符合 NY 5099 的要求。 5 菌种送样与留样 菌种送样时同一待检菌种应不少于 4 支(瓶、袋)。检验机构应将样品分为 A、B 两份,每份 2 支(瓶、 袋)以上,其中 1 份送检,另 1 份留样备查。留样菌种应于 4℃~6℃下贮存,贮存时间应符合 GB 19169、 GB 19170-2003、GB 19171、GB 19172、NY 862 的规定。 2 DB42/T 671-2010 6 菌种质量要求 6.1 菌种种性质量要求 6.1.1 感官特性 黑木耳菌种应符合 GB 19169 规定的质量要求。 香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0 规定的质量要求。 双孢蘑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1 规定的质量要求。 平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2 规定的质量要求。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应符合NY 862规定的质量要求。 6.1.2 生物学特性 表1 项 目 菌种生物学特性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母种菌丝生长速度 黑木耳菌种、香菇菌种、双孢蘑菇菌种、平菇菌种、杏鲍菇和白灵菇菌 种应依次符合 GB 19169、GB 19170、GB 19171、GB 19172、NY 862 的 质量要求 原种、栽培种菌丝生长速 度 黑木耳菌种、香菇菌种、双孢蘑菇菌种、平菇菌种、杏鲍菇和白灵菇菌 种应依次符合 GB 19169、GB 19170、GB 19171、GB 19172、NY 862 的 质量要求 拮抗现象 采用 PDA 琼脂培养基,将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进行对峙培养。待两个菌 落交接后,再继续培养 10d 后观察。如果交接处出现明显的拮抗线、隔 离带或隆起成栅栏状,即为拮抗反应,应判定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属于 不同的菌株或品种;如果没有表现出拮抗反应,则应结合其它方法进行 判断 菌丝生长温度范围 应符合黑木耳(6~36)℃、平菇(3~35)℃、香菇(5~32)℃、双孢蘑菇(5~30)℃、 白灵菇(5~32)℃、杏鲍菇(5~33)℃的温度范围要求,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 相差不应超过 2℃ 菌丝生长最适温度 应符合黑木耳(26±2)℃、平菇(25±2)℃、香菇(23±2)℃、双孢蘑菇(24±1)℃、 杏鲍菇和白灵菇(25±1)℃的温度范围要求,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相差不应 超过 2℃ 菌丝生长最适 pH 值 应符合香菇 pH5.0-6.0、黑木耳 pH5.0-6.5、平菇和白灵菇 pH5.5-6.5、双 孢蘑菇 pH6.5-7.0、杏鲍菇 pH6.5-7.5 的 pH 范围要求,待检菌种与标准菌 种最适 pH 相差不应超过 0.5 6.1.3 双孢蘑菇酯酶同工酶 应符合 GB 19171的质量要求。 6.1.4 DNA 指纹图谱 按照NY/T 1730-2009、NY/T 1743-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统计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的DNA条带, 计算相似系数。若相似系数低于80%,则判定两者为不同菌株;若相似系数大于80%,则应结合其它 方法进行判断。 6.1.5 农艺性状 3 DB42/T 671-2010 表2 项 菌种农艺性状的质量要求 目 质量要求 菌种萌发定植能力 母种、原种转接及栽培种播种后应在 24h 之内萌发 定植 结菇转潮能力(双孢蘑菇) 覆土后 12d~16d 开始出菇,18d~22d 采收,每潮间 隔 7d~10d 生物学效率 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的差异值应不超过 5% 第 1 潮和第 2 潮菇的产量 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之间应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菇(耳)形(包括脉纹多少、皱缩程度)、质地、 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应没有明显差异 色泽 菇盖直径和厚度、菇柄长度和直径;耳片大小 和厚度 6.2 待检菌种与标准菌种之间应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菌种纯度质量要求 黑木耳菌种应符合 GB 19169 规定的质量要求。 香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0 规定的质量要求。 双孢蘑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1 规定的质量要求。 平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2 规定的质量要求。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应符合 NY 862 规定的质量要求。 凡是含有细菌、放线菌、霉菌、螨虫、线虫等生物及其代谢物的菌种应判定为不合格菌种。 6.3 菌种活力质量要求 6.3.1 菌丝萌发、定植能力 菌丝应在 24h 以内萌发、定植。 6.3.2 菌丝生长速度 黑木耳菌种应符合 GB 19169 规定的质量要求。 香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0 规定的质量要求。 双孢蘑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1 规定的质量要求。 平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2 规定的质量要求。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应符合 NY 862 规定的质量要求。 7 菌种质量鉴定方法 7.1 菌种种性鉴定方法 7.1.1 感官鉴定 黑木耳菌种应按照 GB 19169 规定的感官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香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0 规定的感官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双孢蘑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1 规定的感官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平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2 规定的感官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4 DB42/T 671-2010 杏鲍菇和白灵菇菌种应符合 NY 862 规定的感官鉴定方法进行鉴定。 7.1.2 菌丝显微观察 在载玻片上滴一滴无菌水,用解剖针挑取待检菌株活化的菌丝少许于水滴上,盖上盖玻片。先用 10 倍物镜观察,再转到 40 倍物镜下观察菌丝的形态结构,测量菌丝细胞的宽度,同时与标准菌种比 较,观察两者在菌丝直径、分枝密度、分枝特征、锁状联合等方面有无明显差异。至少观察待检菌株 的 50 个不同视野。 7.1.3 生物学特性鉴定 7.1.3.1 菌丝生长速度 黑木耳菌种应按照 GB 19169 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 香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0 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 双孢蘑菇菌种应符合 GB 19171 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 平菇菌种应符合 GB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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