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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0/49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577—2011 规模化猪场猪圆环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orcine circovirus disease for istersive pig farms 2011 - 12 - 16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1 - 16 实施 发 布 DB34/T 1577—2011 前 言 猪圆环病毒病已成为严重危害世界养猪业的一种新的重要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为 预防和控制猪圆环病毒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安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安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郁,魏建忠,朱良强,谢倩,殷宗俊,孙裴,詹松鹤,何长生,杨勇,李吕 木。 I DB34/T 1577—2011 规模化猪场猪圆环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圆环病毒病的诊断技术、预防和控制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养猪场猪圆环病毒病的监测、诊断以及预防和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7823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2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1674 猪圆环病毒聚合酶链反应试验方法 农医发[2010]33号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模化猪场 intersive pig farms 采用现代养猪技术与设施设备,实行自繁自养、全年均衡生产工艺,存栏基础母猪 100 头以上的 养猪场。 3.2 基础母猪 foundation sow 已经产出第一胎,处于正常繁殖周期的母猪。 3.3 猪圆环病毒病 Porcine Circovirus Disease ,PCVD 1 DB34/T 1577—2011 以猪圆环病毒 2 型(Porcine circovirus type 2,PCV2)为主要病原,单独或继发/混合感染其 它致病微生物的一系列疾病,包括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PMWS)、猪皮炎-肾病综合征(PDNS)、 猪增生性坏死性肺炎(PNP)、仔猪先天性脑震颤(CT)、母猪繁殖障碍(PRF)、肉芽肿性肠炎等。 4 诊断 依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等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要依靠实验室诊断。实验室诊断方法 包括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 4.1 流行特点 猪是 PCV2 的天然宿主,各种年龄、不同性别的猪都可感染,但并不都能表现出临诊症状。病猪和 带毒猪是主要的传染源,感染猪自鼻液、粪便等排泄物中排出病毒,经消化道、呼吸道引起传播。也可 经胎盘垂直传播。 4.1.1 PMWS 主要侵害 6~12 周龄仔猪。一般于断奶后 2~3 d 或 1 周开始发病,发病率为 5%~30%,病死 率为 5%~40%不等,常常由于并发或继发其他细菌(如副猪嗜血杆菌、链球菌等)或病毒感染而使死 亡率大大增加,有时高达 50%以上。 4.1.2 PDNS 通常发生于 8~18 周龄的猪,发病率为 0.15%~2%,有时达到 7%。 4.1.3 PNP 主要危害 6~14 周龄的猪,发病率为 2%~30%,病死率为 4%~10%。 4.1.4 CT 多发生于初产母猪所产的仔猪,一般在生后第一周发病,发病率为 1%~3%,也有高达 l0%左右。 4.1.5 PRF 主要危害初产的后备母猪。 4.1.6 肉芽肿性肠炎 主要发生于 40~70 日龄的猪,发病率为 10%~20%,病死率为 50%~60%。 4.2 临诊症状 4.2.1 PMWS 消瘦或生长迟缓,皮肤苍白,呼吸困难,皮下淋巴结肿大,有时出现腹泻,黄疸。 4.2.2 PDNS 皮肤发生圆形或不规则形的隆起,呈红色或紫色、中央黑色的病灶,常融合形成条带和斑块。病灶 最先出现在猪体后 1/4、四肢和腹部,然后蔓延到胸部、腰背部和耳部。 4.2.3 2 PNP DB34/T 1577—2011 咳嗽和呼吸困难,部分猪全身潮红以及因微循环障碍导致耳尖、尾端及股、前肢腋下皮肤瘀血、出 血。 4.2.4 CT 新生仔猪的头部、四肢和尾部发生不同程度的双侧性震颤,严重者常在出生后1周内因无法吮奶而 饿死。 4.2.5 PRF 流产,产死胎、木乃伊胎和弱仔,仔猪断奶前死亡率升高。 4.2.6 肉芽肿性肠炎 腹泻,病初拉黄色粪便,后期拉黑色粪便,生长迟缓。 4.3 病理变化 4.3.1 PMWS ——眼观病变,病尸消瘦,皮肤苍白;全身淋巴结肿大,特别是腹股沟、肠系膜、支气管淋巴结显 著肿大,切面灰黄色,或有出血;肺脏肿胀,间质增宽,质地坚硬似橡皮样,其上散在有大小 不等的褐色实变区;肾脏肿大,苍白,被膜下有坏死灶,皮质与髓质交界处出血;脾脏轻度肿 大;肝脏硬变;有时胃的食管部黏膜水肿和非出血性溃疡,肠道尤其是回肠和结肠段肠壁变薄, 肠管内液体充盈。 ——组织学病变,肉芽肿性间质性肺炎,气管上皮坏死或脱落并演发为细支气管炎;淋巴组织多灶 性凝固性坏死;肝、肾、胰脏实质细胞变性、坏死,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淋巴细胞浸润;常可见 嗜碱性胞浆包涵体。 4.3.2 PDNS ——眼观病变,后肢和会阴部,乃至全身出现明显的坏死性皮炎;肾脏肿大、苍白,皮质部有出血 或淤血斑点。 ——组织学病变,出血性坏死性皮炎和动脉炎以及渗出性肾小球性肾炎和间质性肾炎,并因此出现 胸腔和心包积液。 4.3.3 PNP ——眼观病变,弥漫性间质性肺炎,颜色灰红色。 ——组织学病变,增生性和坏死性肺炎,肺泡中出现坏死细胞、大量巨噬细胞及蛋白样物质、Ⅱ型 肺细胞增生及坏死性细支气管炎;偶尔可见肺泡中出现大量多核巨细胞及单核细胞浸润引起的 肺泡膈变厚的现象。 4.3.4 CT ——眼观无明显病变。 ——组织学病变,主要为中枢神经系统髓鞘形成不全或缺少,尤其是脊髓。 4.3.5 PRF ——眼观病变,流产或死亡胎儿的肝脏充血,心脏肥大和多处心肌变色。 3 DB34/T 1577—2011 ——组织学病变,大面积的心肌变性坏死,伴有水肿和轻度的纤维化,还有中度的淋巴细胞和巨噬 细胞浸润。 4.3.6 肉芽肿性肠炎 ——眼观病变,肠系膜淋巴结肿大,肠粘膜明显增厚。 ——组织学病变,大肠和小肠的淋巴集结中出现肉芽肿性炎症和淋巴细胞缺失。肉芽肿性炎症的特 点是上皮细胞和多核巨细胞浸润,并在组织细胞和多核巨细胞的细胞质中出现大的、酸性或碱 性梭状的包涵体。 4.4 实验室诊断 4.4.1 病毒的分离与鉴定 无 PCV 污染的猪肾细胞系(PK15)最常用于 PCV2 的分离。取患病或死亡猪的肺脏、淋巴结、肾 脏、血清等作为病原的分离材料。由于 PCV2 在细胞培养中不产生细胞病变,因此,病料盲传 1~3 代 后应进行 PCV2 抗原或核酸的检测加以鉴定。 4.4.2 病毒的检测 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方法直接检测病料中的 PCV2 核酸,按照 GB/T 21674 执行。 4.4.3 抗体的检测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猪血清中的 PCV2 抗体,具体操作按照附录 A 执行。 5 结果判定 5.1 初步诊断 符合 4.1、4.2、4.3 的,诊断为疑似 PCVD。 5.2 确诊 符合 5.1,且实验室诊断 4.4.2 检测结果阳性,或 4.4.3 检测结果阳性(注:未经PCVD疫苗免疫), 可判断为 PCVD。 6 预防与控制 实行以“预防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6.1 6.1.1 预防措施 严格引种检疫 按照农医发[2010]33号文要求对引进种猪进行检疫,按照4.4.2 执行,PCV2 核酸阴性者可引进。 猪群引进后需隔离饲养 1 个月,复检 PCV2 的感染状况,阳性猪转为肉用,确认阴性者方可进入猪场 生产区。 6.1.2 4 加强饲养管理 DB34/T 1577—2011 6.1.2.1 母猪分娩前要清洗、消毒体表,并驱除寄生虫。 6.1.2.2 避免交叉哺乳,若有必要,则应限制在分娩后 24 h 内,并以同胎次原则执行。 6.1.2.3 采用相对独立的小猪圈,原则上一窝一圈。 6.1.2.4 坚持全进全出制度,两批猪之间要对圈舍及用具彻底清扫消毒,至少留出 1 周以上的空置时 间。同一猪舍内的进猪时间控制在一周之内,并有与邻舍分割的独立的粪尿排出系统。对粪尿和污水处 理按照 GB 7959 执行。 2 2 6.1.2.5 降低养猪密度,保育期 0.33 m / 猪,育肥期> 0.75 m / 猪。 6.1.2.6 增加喂料器空间,> 7 cm/仔猪。 6.1.2.7 严禁不同大小、不同批次的猪只混养。 6.1.2.8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6.1.2.9 减少和控制日常管理、生产和防疫等环节中的应激因素,如接种、剪齿、断尾、阉割、打耳 号、断奶、转群、混群等。 6.1.3 6.1.3.1 6.1.3.2 6.1.3.3 6.1.4 6.1.4.1 6.1.4.2 6.1.4.3 6.1.5 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 GB 7959,GB/T 17824.2,GB/T 17824.3,GB 18596 执行。 猪舍空气: NH3<10 ppm,CO2<0.1%,相对湿度<85%。 猪舍温度:仔猪第一周 32~35℃,每隔一周调低 2℃,直至 20℃。 提高营养水平 使用优质全价饲料,保证猪群营养均衡。 仔猪饲料中添加柠檬酸,改善肠道微生态平衡,保证充足饮水,水质符合 GB 5749。 严禁饲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坚持消毒制度 6.1.5.1 按照 GB/T 17823 执行,将定期消毒工作贯穿于养猪生产的各个环节。 6.1.5.2 猪舍每周消毒 1 次,通道与排污沟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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