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080.20
Q 20
团 体 标 准
T/DGWIA 003—2020
道路复合稳定土应用技术 标准
2020 – 12 – 25发布 2020 – 12 – 30实施
东莞市水务行业协会 发布
东莞市水利学会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GWIA 003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华泱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东莞市水务行业协会、东莞市水利学会、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和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共同归
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华泱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利 勘测设
计院有限公司、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
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建设工程生态技术研究所、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冬云、陈淑玉、林泳彬、李国威、 李翔、张建中、梁谦、卢志锦、曹哲、李
庆壮、贺家豪、刘建、丁铸、佘年、黄泽民。
本文件首次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GWIA 003 —2020
1 道路复合稳定土应用技术 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以河湖淤泥处理后的余土为基本材料,添加 固化剂配制的水泥复合稳定土、水泥石灰
复合稳定土的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和质量管理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市政道路等 的复合稳定土基层、底基层以及路基修筑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J/T 486 土壤固化外加剂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TG E51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T F2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合稳定土 compound stabilized soil
以河湖污泥处理后的余土为基本材料,用土质固化剂和石灰、水泥等无机结合料按一定比例均匀掺
配而形成的、能够满足路用技术指标要求的混合料。
3.2
水泥复合稳定土 cement stabilized soil
以水泥作为结合料的复合稳定土。
3.3
水泥石灰复合稳定土 cement-lime stabilized soil
以水泥和石灰共同作为结合料的复合稳定土,或称综合复合稳定土。
3.4
固形物含量 solid content
土质固化剂液体中所含固形物的总量, 包括液 体中的可溶物经干燥后可以形成固体的所有化学物质
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3.5
总酸度 total acidity
中和100 g土质固化剂消耗氢氧化纳( NaOH)的质量。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GWIA 003 —2020
2 3.6
总碱度 total alkalirity
中和100 g土质固化剂消耗盐酸( HCl)的质量。
3.7
细粒土 fine-grained soil
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 4.75 mm,公称最大粒径不大于 2.36 mm的土。
3.8
中粒土 medium-grained soil
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 26.5 mm,公称最大粒径大于 2.36 mm且不大于 19.0 mm的土或集料。
3.9
粗粒土 coarse-grained soil
颗粒最大粒径不大于 53.0 mm,公称最大粒径大于 19.0 mm且不大于 37.5 mm的土或集料。
4 原材料要求
4.1 一般规定
原材料试验应随机选取试验样本,并满足现行试验规程或相关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数量要求。
4.2 土
4.2.1 河湖淤泥去除固体物质、粗集料固体混合物、脱水固化后得到的细集料固体混合物,简称河湖
余土(以下简称为土);按照土的颗粒组成,将土分为细粒土、中粒土和粗粒土三种。复合稳定土宜以
稳定细粒土为主。
土的分类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 料试验规程》 (JTG E51) 的规定执行。
4.2.2 塑性指数小于 12的细粒土,以及黏土颗粒含量小于 30%的中粒土或粗粒土,宜用于水泥复合稳
定土。
4.2.3 塑性指数大于 17、液限大于 40%的土,不宜单独采用一种结合料做复合稳定土,可用水泥和石
灰综合稳定。
4.2.4 有机质含量超过 2%的土,应先用石灰进行处理,闷料 12 h后再用水泥复合稳定。有机质含量
超过10%的土,不得用于复合稳定土。
4.2.5 复合稳定土用土,应 按相应规范取样并 进行下列试验:
a) 颗粒分析(试验方法: JTG E51中T 0115);
b) 液限和塑性指数(试验方法: JTG E51中T 0118/T 0119);
c) 有机质含量(必要时做)(试验方法: JTG E51中T 0151);
d) 硫酸盐含量(必要时做)(试验方法: JTG E51中T 0153)。
4.3 土壤固化剂
应根据土的工程性质选择相适应的土壤固化剂。 适用于不同土质的土壤固化剂的指标和特征宜满足
表1的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GWIA 003 —2020
3 表1 适用于不同土质的土质固化剂的指标和特征
序
号 固化剂的性质指标 土的工程性质
塑性指数 7≤Ip≤17,
或小于O.075mm 颗粒
含量为10%~30% 塑性指数 5≤Ip≤9,
或小于0.075mm 颗
粒含量为 8%~12% 塑性指数 Ip<7,或
小于0.075mm 颗粒
含量小于 10% 塑性指数 Ip>14,或
小于0.075mm颗粒含
量大于30%
1 pH值 ≤1 ≤11 ≤12 ≤1
2 溶解性 完全溶解 完全溶解 完全溶解 完全溶解
3 密度(20℃,g/cm3) 1.24±0.03 1.26±0.03 1.28±0.03 1.28±0.03
4 固形物含量 (%) 25.0~35.0 33.0~43.0 32.0~42.0 42.0~48.0
5 总酸度(NaOH,
g/100g样品) 9.5~12.5 — — 21.0~27.0
6 总碱度(HC1,
g/100g样品) — 7.0~9.5 7.0~9.5 —
注1:工程用土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选用相对应的固化剂。
注2:溶解性:完全溶解指能迅速溶解于溶剂中,形成均匀透明的溶液。
注3:pH值:固化剂使用时需要用水稀释,稀释至 25倍以上时为弱酸、弱碱。
注4:所使用的固化剂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4 水泥
4.4.1 普通硅酸盐水泥等都可用于复合稳定土;宜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水泥,如 32.5级或42.5级水
泥。
4.4.2 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 3 h,终凝时间应在 6 h以上且小于 10 h。
4.4.3 水泥的安定性应合格。严禁使用已受潮变质的水泥。
4.5 石灰
4.5.1 石灰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和表3的规定。
表2 生石灰技术要求
指标 钙质生石灰 镁质生石灰 试验方法
(JTG E51)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 (%) ≥85 ≥80 ≥70 ≥80 ≥75 ≥65 T 0813
未消化残渣含量 (%) ≤7 ≤11 ≤17 ≤10 ≤14 ≤20 T 0815
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 (%) ≤5 >5 T 0812
表3 消石灰技术要求
指标 钙质消石灰 镁质消石灰 试验方法
(JTG E51)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 (%) ≥65 ≥60 ≥55 ≥60 ≥55 ≥50 T 081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DGWIA 003 —2020
4 含水率(%) ≤4 ≤4 ≤4 ≤4 ≤4 ≤4 T 0801
细度 0.60mm方孔筛的筛余( %) 0 ≤1 ≤1 0 ≤1 ≤1 T 0814
0.15mm方孔筛的筛余( %) ≤13 ≤20 - ≤13 ≤20 - T 0814
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 (%) ≤4 >4 T 0812
4.5.2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及支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和水利道路用石灰应不低于Ⅲ级技术要求,
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宜不低于Ⅲ 级技术要求。
4.5.3 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使用等外石灰时,有效氧化钙含量应在 20%以上,且混合料强度应满足要
求。
4.5.4 应尽量缩短石灰的存放时间;石灰在露天堆放时间较长时,应予覆盖防潮。
4.6 水
4.6.1 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复合稳定士的拌和与养生用
水。
4.6.2 非饮用水用于拌和和养生时应进行水质检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4 非饮用水技术要求
项次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pH值 ≥4.5
JGJ 63 2 Cl-含量
T-DGWIA 003—2020 道路复合稳定土应用技术标准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15 01:52:00上传分享